资源类型:
收录情况:
◇ 统计源期刊
◇ 北大核心
◇ CSCD-E
文章类型:
机构:
[1]北京大学药学院药事管理与临床药学系北京市100191
北京大学
[2]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药剂科北京市100050
职能科室
医技科室
药学部
药学部/药剂科
首都医科大学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天坛医院
[3]北京大学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北京市100191
北京大学
出处:
ISSN:
关键词:
药事服务费
药学服务
调查
摘要:
目的:了解我国药学技术人员对收取药事服务费的认识情况.方法:利用方便抽样的方法,对我国29个省、市、自治区二级医院和三级医院的药学部门负责人和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药房负责人进行问卷调查.结果:79.8%的受访者认为应该收取药事服务费;72.2%的受访者认为药事服务费是支付给药师的费用;87.1%的受访者认为药事服务费的补偿内容除了包含药事成本外,还应包括药师的技术价值;54.4%的受访者认为应将药学服务内容量化,以此作为收费测算标准的依据;33.5%的受访者认为门诊药事服务费每处方收取4~8元更为合适;33.5%的受访者认为住院药事服务费每床每日收取4~8元更为合适.结论:应明确药事服务费的概念,结合我国国情及不同地区医院之间的差距,确定药事服务费的收费内容并细化收费标准.
第一作者:
第一作者机构:
[1]北京大学药学院药事管理与临床药学系北京市100191
[3]北京大学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北京市100191
推荐引用方式(GB/T 7714):
海沙尔江·吾守尔,赵志刚,史录文.我国药学技术人员对收取药事服务费的认知情况调查分析[J].中国药房.2011,22(24):2222-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