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减少吸烟对人体(尤其是婴儿)造成的危害.方法采取独立样本调查和对列样本调查相结合,以天坛社区为干预组,正大社区为对照组.结果(1)0~1/2岁婴儿家庭吸烟率为76%,经过一年的干预,干预组不吸烟家庭由原来的23.5%上升到35.6%;对照组由原来的26.8%上升到29.4%.戒烟率干预组11.1%,对照组1.6%(P<0.05);(2)对照组30.7%、干预组33.3%的家庭吸烟量较前减少;(3)对照组25%、干预组16.1%的家庭做到在室内及婴儿面前不吸烟.结论对0~1/2岁婴儿家庭进行吸烟行为干预是必要的,借助计划免疫系统利用保健科进行预防接种的机会,对婴儿父母进行吸烟干预是行之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