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妊娠合并心脏病是产科严重并发症,在中国孕产妇死因顺位中高居第2位,占非直接产科死因的第1位[1].美国的研究显示,妊娠合并心脏病的发病率为1% ~ 3% [2-3],20世纪80年代以前,妊娠合并心脏病的种类以风湿性心脏病为主,占50%~60% [4-5],20世纪80年代以后,妊娠合并心脏病的类型发生了变化,妊娠合并先天性心脏病的发病率逐年上升;Shime等[6]报道,加拿大的妊娠合并风湿性心脏病与妊娠合并先天性心脏病的比例,1962年为4∶1,1985年则为1∶1,而上海市的报道已逆转为1∶1.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