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分析北京市某三甲医院按病种分组付费对急性脑梗死医疗质量的影响,探讨政策影响。方法筛选提取某医院2012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急性脑梗死的住院病例9957例,其中入DRG组5434例,非DRG付费组4523例,通过病案统计系统提取人口学资料信息;HIS系统提取具体医疗过程指标,进行医疗过程质量分析。结果 2012年-2018年急性脑梗死出院病例9957例纳入分析,在抗血小板治疗、血脂评价、预防深静脉血栓、康复评价与实施和血管功能评价五项关键过程质量评价指标将年龄、性别、民族、病例来源、婚姻状态以及主要诊断作为自变量,采用多因素Logistic回归进行统计分析,医疗质量过程指标除康复评价与实施应用比较P(0.01,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外,其他四项指标两组间比较,P)0.05,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康复评价与实施的应用中DRG付费组应用率高于非DRG付费组(OR=1.27,95%CI:1.03-1.57)。结论由结果可见DRG付费政策实施未造成急性脑梗死住院患者医疗质量的差异,没有对正常医疗质量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