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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大核心
文章类型:
机构:
[1]首都医科大学卫生管理与教育学院北京100069
首都医科大学
[2]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安贞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3]首都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首都医科大学
出处:
ISSN:
关键词:
医务人员
医疗损害责任
认知
摘要:
目的:分析不同级别医院医务人员对当前医疗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的认知状况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方法:对于北京市的二级和三级医院的共计1100名医务人员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其法律认知状况.结果:三级医院对于医疗过错损害责任的认知正确率为16.9%,略高于二级医院(13.2%,P<0.05)的认知水平.但是其对于《侵权责任法》的知晓率(36.3%)却略低于二级医院(37.9%,P<0.05).关于患方权利、说明义务以及诊疗标准法律规范的认知水平,三级医院在整体上高于二级医院.上述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讨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长期实施过程,固化了医务人员的“事故思维”,阻碍了其对医疗侵权基本法律制度的理解.立法缺陷也增加了医务人员对新制度的认知难度.告知义务的立法转向并没有获得应有重视.
基金: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研究重点项目:“医疗侵权责任立法对首都医师执业环境的影响评价与对策研究”(10AaFX093)
第一作者:
第一作者机构:
[1]首都医科大学卫生管理与教育学院北京100069
[2]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3]首都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推荐引用方式(GB/T 7714):
张博源,赵龙,范占明,等.医务人员医疗损害责任制度认知状况的调查分析[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14,31(5):359-362.